市国资委大力加强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国资委《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和《国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近日,国资委召开了县区国资监管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负责企业改制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管县、区长,县区国资办和企业改制部门的负责人。会议上传达了省下发的两个文件,国资委副主任赵乐华作重要讲话,指出:省国资委出台的两个文件,主要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协调省、市、县(区)工作,监督、指导县(区)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范操作。文件明确要求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转让必须进场交易,所以我们必须要提高对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县区和市里共同承担国有产权监管职责,我们要加强联系,加强沟通,做好工作。大家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两个文件下发的非常必要和及时,工作有了依据,沟通协调有了依靠。
国资委 产权管理处供稿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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