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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国资委内设处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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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国资委13个内设处室及职能

 

党委工作部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统战、人才、技协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和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企业干部管理处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和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参与企业领导人年薪制的考核、审定。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纪委的有关指示、决定在所监管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

 

工  会 

负责检查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工会工作。

 

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财务、资产、车辆、安全、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党委会议、委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有关外事工作。

 

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调配、机构编制、养老、医疗保险、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奖惩、评价、机关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工作。

 

综合法规处

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研究起草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及有关法律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法规性报告的起草工作;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负责有关重大政策和重要规章制度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等工作。

 

统计与业绩考核处

综合研究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综合考核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根据确定的所监管企业的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提出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产权管理处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监管并指导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的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报废、核销等进行审核;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企业改革办公室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指导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国有企业重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资产经营管理处

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和经营责任目标;研究提出市属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研究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对国有控股企业中需由股东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含股权)的处置,包括出租、转让、抵押等进行审核;对所监管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组织重大投资决策的咨询评估;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和项目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结构调整和生产安全、消防工作;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推进国有企业不良债务处置工作;负责监缴国有资本收益。

 

企业改组处

指导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协调中省直下划企业关闭破产中的问题;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国有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信访办公室

负责接待和处理信访人来访;负责机关公开电话工作及所监管企业公开电话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批转和办理信访人来信和投诉;负责排查和调处监管企业内部涉及信访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的大要案;负责受理和解决监管企业的信访案件和投诉问题;负责处置或参与处置突发事件;配合和参与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配合和参与上级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监管企业的信访和投诉问题;指导和协助监管企业处理信访、办理投诉、排查涉访、查办案件、专项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制定和提出信访、公开电话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和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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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3-12 23: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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